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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020-10-22 17:15     来源:市公安局

10月16日下午,受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湘澜委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在市局九楼党委会议室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和市政府党组有关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在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广东视察,亲自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取得的伟大奇迹和宝贵经验,要求深圳要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作出贡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汕头视察,对汕头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党中央对汕头人民的关心关怀,对汕头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汕头发展的殷切厚望,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新起点、新动力,再创新局面。

会议强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终必须落实到贯彻执行和工作业绩上。全市公安机关要聚焦“知行合一”这个关键,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以最强的执行力来抓落实。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增强奋斗动力和前进信心,切实扛起沉甸甸的历史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努力的工作,实现“一张蓝图抓到底”的目标,乘着习近平总书记此次莅临汕头考察的东风,让汕头公安事业迎来新一轮的腾飞,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殷切期望,向党中央和广大汕头父老乡亲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

会议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汕头公安落实落地。一是要以最高的学习热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全员覆盖。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落实省委“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班子成员要迅速带头,发挥“头雁”效应,带领督促分管和挂钩单位迅速开展学习。政治处要牵头制定全局学习方案,全方位部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领带动全局民警自觉抓好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一名民警。另一方面要营造浓厚氛围,固化学习终端成果。丰富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模式载体,充分利用公安网页、宣传栏等媒介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广大民警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政治处要开办学习专栏,将学习资料上网提供给全体民警学习。二是要以最高的政治站位,保持奋发的状态和昂扬的姿态,展现汕头公安的担当作为。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要充分用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方法,以学促干,知行合一,扎实深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推动汕头公安改革建设再出发。一方面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提振发展信心,奋力在汕头新一轮发展中争取公安建设发展的主动、发挥公安建设发展的优势、赢得公安建设发展的未来。另一方面要传承发扬斗争精神,全面激发公安队伍活力。真正把内生动力激发出来、把自身潜力挖掘出来、把队伍活力释放出来,勇当先锋、走在前列。三是要以最高的执行力,用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落实,检验学习贯彻成果。全市公安机关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化为强大的动力和执行力,把今年的任务完成好,把明年的工作谋划好。要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坚决打好年底重点工作冲刺攻坚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2020”等专项行动,既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力争实现新的一年公安工作强势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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