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波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余世林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和贵礼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邱向丹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市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目前,市直机关工委直接管理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汕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直机关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为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谱写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指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和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单位党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十四)完成市委、省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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