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林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从事涉外涉侨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和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精神,找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切入点、着力点,将涉外法治建设与汕头侨乡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以涉外涉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汕头法院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篇章共享法院力量。
一是始终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政治性是第一位的属性。我们要毫不动摇高举旗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涉外涉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涉外审判作为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关系中国司法审判的国际形象和公信力。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要不断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依法保障涉外审判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强域外法查明和适用的力度,积极推动内地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助力汕头建强“买全球、卖全球”贸易网络,努力为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全力打造涉侨审判司法品牌。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汕头的时代考题,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汕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厚望重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扣汕头侨乡侨情特点,全力打造涉侨审判司法品牌,不断加强和创新涉侨司法服务,依法维护广大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推动侨乡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持续积累涉侨审判的“汕头经验”,积极构建涉侨服务的“汕头模式”,努力打造涉侨司法品牌的“汕头样板”,推动团结海内外华侨华人与祖国、家乡实现“双向奔赴”、深度融合发展,为汕头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增添法治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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