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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直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五党支部:党建引领新时代立法工作
2024-04-08 12:34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一、建设背景

新时代十年以来,在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机关第五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治引领,浇筑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压舱石”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立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专题学习。积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立法工作等重要论述,开展“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立法法”等多个专题学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结合双周学习暨业务推进会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学习会第一议题,把立法业务知识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带动提升支部党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市人大重点法规攻坚项目,组织支部成员赴基层调研学习,推动党建与业务双优同创。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育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储备兵”

以打造“四强”党支部和创建特色品牌党支部为目标,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二是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纪律教育读本并开展谈心谈话,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三是鼓励青年同志积极向党靠拢,及时将优秀分子吸纳到党员队伍中。组织青年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建主题竞赛,荣获首届汕头市区(县)直机关“双优杯”工作创新大赛二等奖。

(三)立法围绕决策,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风向标”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地方立法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二是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立法项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3—2025年)》和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四)大兴调查研究,守护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传家宝”

充分鼓励、支持和引导支部党员利用党的创新理论开展业务工作,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和立法工作深度融合新举措。一是开展立法专项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论证、网络公开和立法表决前评估等方法方式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发挥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健全完善立法联系点微信群,汇编立法联系点名册录,新增“汕头大学法学院”作为立法联系点,修订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三是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机制,组建地方立法咨询人才库,增强征求意见工作实效,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五)聚焦关键领域,打出新时代立法工作的“组合拳”

聚焦市委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和构建“三新两特一大 ”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特区活力、加强城市综合治理、改善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侨领域立法。2023年,共制定、修改、废止法规16件,其中制定法规7件,修改4件,废止5件,共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法规 18件,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全方位、多领域打出新时代立法工作的“组合拳”,为汕头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经验启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理论学习

构建以党组织为引领、支部党员为主体、服务为特质的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机制,每季度安排一次结合业务工作的特色支部品牌党课,及时跟进最新理论成果。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实效

找准人大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探索强政治、促业务、带队伍的新方式,充分发挥法工委双周学习暨业务推进会制度优势。

(三)总结经验,提升品牌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和人大工作队伍建设“五句话”要求,扭住政治引领、基层基础、转改作风、建强队伍等工作重点,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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