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冉勇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结合汕头实际,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汕头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一、加强就业扶持,在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通过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引导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找准职业定位和奋斗方向。优化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模式,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输送更多优质人才。持续拓宽就业渠道,重点加强农村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力度,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加强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政策扶持,继续开展“退役军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建设。
二、健全安置机制,在提升接收安置质量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健全全周期全方位全要素安置体系,建立与服役贡献挂钩、与个人德才匹配的安置机制,完善“阳光安置”、“直通车”安置等方式,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结构比例。落实好新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推进机制流程全周期衔接、配套措施全方位提质、服务保障全要素增效。提升军休安置水平,巩固部队离退休军人和伤病残士兵三年移交成果,努力为部队轻装上阵、备战打赢创造条件。继续实施军休机构“三个一”提质工程,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
三、完善政策体系,在优化服务保障体系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一是完善抚恤优待机制。落实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持续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水平。二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构建“如臂使指、如数家珍、如沐春风、如鱼得水”的“四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建设,常态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构建困难帮扶机制。用好省级应急救助基金,充分发挥汕头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和汕头市关爱退役军人促进会的作用,注重分类协调解决,切实增强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五项工程”,在发挥退役军人优势作用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活动,引导退役军人始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实施退役军人村官培养工程、打造“汕头军创”品牌工程、退役军人助力平安建设工程、拥军支前体系建设工程、退役军人文明实践工程等“五项工程”,推动退役军人成为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可靠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骨干力量、支持应急应战的精锐力量、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的引导力量,将退役军人“五种力量”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直党建网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