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汕头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交流研讨。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直机关工委二级调研员王长城带队莅会列席旁听,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市管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书面传达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相关文件精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研讨发言,市管干部及部门负责人作现场交流发言或书面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院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面系统,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来学,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等贯通起来学,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结合起来学,真正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举旗定向的政治导向、人民至上的真挚情怀、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和胸怀天下的宏阔视野,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会议要求,要坚持真信笃行,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院实践。要持续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持续推进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持续深耕主责主业,把成效体现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上,要持续锤炼过硬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要持续总结实践经验,重视调研、用心调研,及时做好经验总结、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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