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帅 汕头南澳海事处三级主办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全会对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特别是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一名海事青年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到要将学习成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要立足职责使命,全力做好海事监管和服务保障,以高水平安全促进汕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立足海事安全监管职责,全力保障汕头海域高水平安全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再强调要统筹安全和发展。《建议》更是明确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作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力量,海事队伍应聚焦职责使命,紧扣汕头海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全方位、多维度的海上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船舶触礁风险安全提醒。针对汕头南澳水域岛礁密布,航路复杂,船舶碰撞、触礁风险突出问题,要充分落实船舶触礁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利用VTS、VHF强化过往船舶24小时安全提醒,引导船舶远离岛礁危险区,保障航行安全。二是深化商渔共治,全力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商渔船碰撞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加强与海洋综合部门的联动协同,完善各级商渔船“联管中心”建设,开展跨部门联合值班,强化船舶“一对一”点验。三是深化协同治理,强化滨海旅游活动监管。开展滨海旅游活动摸查,梳理重难点领域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海警、交通、文旅、海综及地方政府的横向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从“分头管”向“协同管”的转变。
二、服务绿色发展新动能,助力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汕头市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着联通海外的重要角色。近年来,汕头市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战略,向海图强,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全力加快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议》对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做了全面的布局,海事部门要融入地方发展需求,全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一是锚定汕头“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发展思路,助力国际风电创新港建设,做好海上大型风电设备出港运输保障工作,优化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针对性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程护航和技术支持。二是持续抓好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的监管服务,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强化远程智慧管控,开展一站式检查和快速检查,加强重点时段的随船值守,保障产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强化水工项目核查,落实船舶准入机制和船舶淘汰退场机制,全力做好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监管服务,推动汕头港紧密融入全球贸易网络。
三、完善机制建设和法治保障,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强调要提高海上执法和海事司法能力,对加强海洋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汕头海域的开发利用活动日趋多元,海上执法也面临着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复杂局面。为推动汕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持续强化海上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法治保障。一是完善海上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联合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水安办和水上交通安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开展水上安全与经济发展形势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难题。厘清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水上执法力量,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强化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行为。二是善用特区立法权,为海上新业态提供前瞻性法治保障。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为海洋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对于区域性、特色化的新兴海洋经济活动,还存在监管细则空白。要持续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通过特区立法补足海上新兴产业的监管空白,特别是针对乡镇船舶和海上休闲船舶管理、滨海旅游活动发展等,通过法治引导规范产业发展。
百年“红头船精神”引领着一代代汕头人驶向广阔的世界,如今这艘“红头船”正在国家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中迎头向前。作为海事青年党员,更应以“红头船”的奋进姿势,勇立潮头,在汕头市加快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的壮阔征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青春的崭新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直党建网门户网站”,是否继续?